苏州婚姻调查离婚证据有哪些是属于非法取证

苏州婚姻调查离婚证据有哪些是属于非法取证?

 

      哪些离婚证据是属于非法取证的?天津婚姻调查总结以下两种最为突出的非法收集离婚证据取证的典型。


    一、捉奸在床


    在取证离婚过错证据的搜集中,苏州调查取证捉奸在床的想法是与中国人传统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分不开的。但实际上,捉奸在床除了激化双方的矛盾之外,在诉讼中的意义并不大。法官很难凭一两次的捉奸在床而责令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这并不符合婚姻法意义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责任构成要件。


    捉奸在床唯一的意义是,由于这一行为引发的夫妻冲突或受害方与第三者的激烈冲突,法院可能依此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但这一行为,无疑使夫妻感情修复陷于不可能。


    另外,若是在他人住处或是宾馆实施捉奸行为,往往会因取证手段不合法取证而根本不被法庭采信。白白浪费精力不说,还增添了自己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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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捉奸在床要注意什么?


    

    天津婚姻调查一般来说,处于这个阶段的当事人一方往往不够冷静。仅仅是因为气愤,准备工作不足,很容易做出不冷静的事情。因此天津侦探不建议为了出气而捉奸的行为。天津侦探讲一个我代理过的案子,让大家了解下事情的危害与危险性。


    案例:妻子得知丈夫和其他女性在宾馆开房,遂带众兄弟破门而入。强行拍摄丈夫与该女子的裸照,并对当事双方进行殴打,要求女方出5万元私了,否则就将照片发给第三者的所在单位。


    点评:这个案子中,妻子的很多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比如破门打砸宾馆房间内设施,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殴打丈夫与第三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将露点照片视频传播出去可能构成侮辱或者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万幸的是这些情节都不严重,最后只定了一个敲诈勒索罪,判了2年。有人会问,该案中妻子搜集的证据是否有效呢,能否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使用呢?很遗憾,由于证据取得手段的不合法,法庭不会采纳。天津侦探想说的是,这次捉奸行动太不专业了,赔了老公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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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引诱犯错


    引诱犯错是某些“离婚公司”的惯用伎俩。在接受一方的离婚策划委托后,在找不到对方过错的情况下,便导演出一些外遇的情境,采取偷拍偷录的形式,截取片段交给委托人应付了事。还有的,则故意征募一些社会青年,跟踪到对方的行踪后,在某一路段假扮熟人与对方打招呼、拥抱,拍得这样的境头来骗取委托人钱财。


    引诱犯错是对当事人人格损害最为严重的一种取证方式,其根本没有效力性不说,对当事人双方的情感伤害都大。委托方无法辨别情况的真假,只能认定对方有外遇的发生;对“过错方”而言,此种莫须有的罪名亦让自己伤心之极。和解的目的达不到不说,徒然使双方的矛盾激化,对于后期的财产分割及问题都会带来极大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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